马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缓刑案件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28 11:13:57 2017年10月27日郭景强律师前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为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的马某出庭辩护。法庭调查环节,郭景强律师就公诉人举出的证据材料,从证据的三性方面进行了全面有效地质证,并指出被害人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表明了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的主观意愿,提出缓刑辩护意见。经过郭景强律师与法官、被害人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认定马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